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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超过停留期限继续停留的外国人,应在停留期到期之前获得法务部长官的签证延期许可(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25条第1项),拟超过停留期限继续停留的外国人,应在停留期到期之前,在"延长滞留期限许可申请书"上附上滞留资格所需文件,提交给厅长、事务所长或办事处处长(《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》第31条第1项)。
为了申请延长签证而要访问出入境外国人厅、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、出入境外国人厅办事处或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办事处时,必须提前进行在线访问预约。为申请延长签证而要进行在线访问预约时,请访问Hi Korea(https://www.hikorea.go.kr/resv/ResvIntroR.pt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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