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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故意或因过失无法在清偿期偿还借款时,债权人有权申请合同中的债务本息金(包括本金和利息的金额)和单独的损害赔偿。已有制定借据时,在未预定赔偿额的情况下,依《民法》规定按年利率5%(若是商事债务,则为6%)的法定利率申请。(《民法》第397条第1项正文,第379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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