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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劳工雇佣·就业

外国人劳动者雇佣、就业┃2. 就业期限的限制及特例  www.easylaw.go.kr



Q. 持有非专门就业(E-9)或 访问就业(H-2)停留资格的外国人劳动者允许就业的期限是多久?



自入境之日起3年内 允许开展就业活动。 《关于外国人劳动者的雇佣等的法律》第18条



Q. 就业期限限制有特例吗? 3年的就业活动期限到期后,在出境前 由用人单位向雇佣劳动部长官请求再雇佣许可的外国人劳动者, 不顾3年的期限限制,其就业活动期限在不超过2年的范围内最多可以延长1次。 《关于外国人劳动者的雇佣等的法律》 第18条之2第1项



Q. 持有非专门就业(E-9)或访问就业(H-2)停留资格的外国人劳动者 出境并再入境后多久可以重新就业?



再入境后的就业期限限制为如下: 原则 诚实劳动者特例 原则上,在韩国就业后出境的外国人劳动者,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后才允许重新就业。 有特例规定,在就业活动期间内,符合未改变经营活动或经营场所等条件的外国人劳动者,自出境之日起1个月后允许重新就业。 《关于外国人劳动者的雇佣等的法律》第18条之3及第18条之4



想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?              可以在易于查找的生活法令信息, 《外国人劳动者雇佣、就业》 内容中查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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